南平延平区三元路50号供销楼是一栋10层老旧住宅,共有16户业主,其中超过七成住户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。全楼住户一致同意加装电梯,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,于今年2月正式启动施工。
然而,工程开工仅四天后便因相邻楼栋居民的反对而暂停。相邻楼栋业主提出了三大异议:加装电梯可能影响采光、妨碍日常通行,并阻碍化粪池清理作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关于相邻权纠纷的规定,权利人应及时主张权益。假如相邻楼栋业主存在异议,应按照南平市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规定》,在增设电梯方案公示期内(通常10天)提出合理反对。施工启动后的阻挠行为可能被视为程序失当。
南平市延平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,三元路50号楼加装电梯事宜经过多部门现场勘查,并依照程序进行了公示,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,符合增设电梯的相关要求。社区工作人员透露,目前争议焦点可能与补偿方案有关,他们正在开展调解工作,探索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
希望房管部门、属地街道和社区能够积极协调,解决反对方业主的担忧,让有需求的居民尽早用上电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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