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皇岗海关关员在查验一批申报为“棕榈酸化油”的进境货物时,发现该批货物颜色发黑浑浊,并散发出强烈的刺激性气味。随后,关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取样送检。
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,这批货物是植物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,主要含有脂肪酸,属于洋垃圾,总重量达21.4吨。
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,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国倾倒、堆放或处置。进口企业需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。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行为,海关将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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