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4日,歌手杨坤发表长文回应起诉网红“四川芬达”的事件。他提到,从“四川芬达”发布第一条视频至今已有一个多月时间,自己一直未对此事做出回应,认为应由法律来裁决。然而,随着对方不断有新的举动,导致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点偏离事实,杨坤决定向大家说明整个事情的经过。
此前,“四川芬达”在3月10日发布视频称被杨坤起诉,杨坤要求其删除涉嫌侵害名誉权的内容,并公开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。“四川芬达”展示了收到的起诉状和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。
4月11日,“四川芬达”再次发视频向大众及杨坤道歉,承认自己的直播与短视频可能给杨坤带来了困扰,并非本意。他表示从小就听杨坤的歌长大,非常尊重这位歌手。因自己的行为给杨坤造成较大舆论影响,“四川芬达”表示深感害怕和内疚,并承诺以后将网名改为“四川芬达(阿芬阿达)”,承担起相应责任,希望得到杨坤的谅解。
此次争议源于“四川芬达”模仿杨坤的行为,包括造型穿搭、摆拍视频以及在直播时使用类似《中国好声音》LOGO背景板等,这些模仿内容因其夸张的表情动作而受到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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