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疲劳驾驶,宁波已查处28起事故 春困时节风险高!春暖花开,万物复苏,正是踏青出游的好时节。今年“五一”假期,宁波将迎来自驾出游高峰。然而,在享受旅行的同时,安全问题不容忽视。春节期间曾有因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。
疲劳驾驶是一种隐形交通违法行为,随着气温回暖,“春困”现象更加明显,疲劳驾驶的风险也随之增加。自4月以来,宁波交警部门已查处此类违法行为28起。
典型案例之一发生在4月13日晚上10点45分左右,在江北区环城北路与人民路路口,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突然撞向中央隔离栏。事故造成车辆及道路隔离栏损坏,但幸无人员伤亡。驾驶员承认事发时感到疲劳,注意力不集中,导致事故发生。交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提醒他注意休息,避免疲劳驾驶。
警惕疲劳驾驶,宁波已查处28起事故 春困时节风险高
另一例发生在4月10日上午,慈溪胜陆高架彭桥段,一辆货车失控撞护栏后冲出高架掉落地面,所幸无人受伤。事后调查发现,驾驶员疑似疲劳驾驶。
还有一起事故发生在4月14日早上7点45分左右,在杭甬高速往宁波方向1KM处,一辆轿车毫无征兆地冲进施工区域,撞倒一排隔离用的警示筒。驾驶员表示在驾驶过程中感觉疲劳,甚至打起了瞌睡。他开启了辅助驾驶功能,但未能及时发现前方道路施工,导致事故发生。
这些案例警示我们,疲劳驾驶是行车途中的“隐形杀手”。驾驶员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,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,停车休息不能少于20分钟。当感到困倦或状态不佳时,应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,切勿硬撑。
疲劳对驾驶员的注意力、感知力、思维能力、判断力和意志力都会产生影响,可能导致视线模糊、动作呆滞、反应迟钝等问题。轻度疲劳时,可能出现换挡不及时、不准确等情况;中度疲劳时,操作动作变得呆滞,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;重度疲劳时,可能会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,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。
驾车时若频繁眨眼、反复打哈欠,这些都是身体发出的需要休息的信号。为预防疲劳驾驶,应保证充足睡眠,养成按时就寝的习惯,每天至少7至8小时的睡眠。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和计划,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,可适时调整坐姿和深呼吸,以促进血液循环。同时,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、温度适宜,减少噪音干扰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、文明驾驶。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进一步明确,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行为是违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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