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作者:访客

盗墓人因挖盗洞盗掘古墓葬获刑,战国青铜剑等文物成罪证

访客 2025-11-07 13:01:56 62165 抢沙发
盗墓人以挖盗洞等方式盗掘古墓葬,盗得战国青铜剑等珍贵文物,被判处刑罚,该盗墓人因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墓葬,严重破坏了文物和考古研究,被判有期徒刑10年3个月,这一判决体现了对文物犯罪的严厉打击,保护了国家文化遗产的安全。

11月7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开发布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典型案例,其中“王某平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”值得关注。

2020年11月期间,王某平等6人(同案被告人均已判刑)交叉结伙,在江苏省盱眙县、安徽省天长市等地,采用“打钢钎”“挖盗洞”等方式盗掘古墓葬,盗得汉四乳四螭纹镜、汉柿钮连弧纹星云镜、战国青铜剑、战国素面铜鼎等文物。经鉴定,被盗古墓葬是战国至汉代的墓葬,对研究这一时期墓葬形制、工艺水平、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价值,该盗掘行为对墓葬造成了严重破坏。涉案文物已被追缴,经鉴定,其中有三级文物3件、一般文物1件。江苏省盱眙县博物馆对被盗掘的古墓葬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,实际产生发掘费用。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本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。

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某平盗掘古墓葬,并盗窃珍贵文物,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,遂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平有期徒刑10年3个月,并处罚金;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7万元;在其参与的范围内连带赔偿考古发掘费用71476.82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。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。

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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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访客本文地址:https://jjrbwx.com/jjrbwx/2331.html发布于 2025-11-07 13:0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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